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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章程经江苏省教育厅核准正式发布

作者:倪筱荣来源:宣传部发布时间:2015年04月07日点击数:4

    330,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第13号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,正式核准《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。核准书说:该章程为最终文本,自2015330生效,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。核准书要求我院充分发挥章程作用,把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完善内部治理结构,建立健全章程配套制度,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,依法促进学院科学发展。

    本次共有15所高校的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,其中高职院章程6部。省教育厅要求年底前全省所有高校完成章程的制订。

我院党委早在2003年学院升格之际就制订了学院章程,开高职学院制订章程的风气之先。2011年年初,党委决定着手修改章程,现终于核准通过。这是我院依法治校迈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