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院第五轮中层干部聘任前夕,我院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《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意见》。
该《意见》是中共中央办公厅今年8月底印发的。《意见》指出,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干部,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;疑点没有排除、问题没有查清的,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。
《意见》指出,对干部在政治品质、道德品行、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使用,但由于领导不力、把关不严、考察不准、核查不认真,甚至故意隐瞒、执意提拔,造成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,要按照有关规定,区别不同情况,严肃追究党委(党组)、组织人事部门、纪检监察机关、干部考察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凡因干部“带病提拔”造成恶劣影响的,连续出现或大面积出现干部“带病提拔”情况的,要追究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对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典型案例,要及时进行通报。
《意见》要求,要强化审核措施,做到干部档案“凡提必审”,个人有关事项报告“凡提必核”,纪检监察机关意见“凡提必听”,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、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“凡提必查”。坚持事业为上、公道正派,保护作风过硬、敢作敢为、锐意进取的干部,对那些想干事、能干事、敢担当、善作为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撑腰鼓劲、大胆使用。
这次中心组学习会上,还学习了新任江苏省委书记李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