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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系学工队伍学习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

作者:邱程来源:信息系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12日点击数:8

日前,教育部修订出台了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3号),新《规定》充分体现了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要求,是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规章。

信息工程系全体学工队伍于10月11日上午集中学习了《规定》。系党总支书记邹勇武主持会议。邹勇武结合自身多年的学生工作体会和学习心得,着重从辅导员的职业责任、职业身份、职业要求、职业发展等四个方面对《规定》进行了详细讲解。他指出:“作为辅导员,大家必须整体把握新《规定》的整体框架,必须全面把握《规定》的亮点:目标更明确、辅导员身份更清晰、辅导员工作职责更丰富、辅导员职业发展更宽广。” 他希望各位辅导员一定要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提振精神,主动作为,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有效服务。对于如何更好地履行职业责任,邹勇武勉励大家:一要主动工作,积极投入。投入时间,了解学生,研究学生;投入感情,把学生当作自己的亲人;投入智慧,用心思考,努力创新;投入激情,快乐工作,幸福生活。二要要注重积累。针对工作中的难点、热点问题,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和问题研究,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,提出应对措施,形成理论成果,为拓展发展空间储备必要的条件。

党总支副书记李维说道:“辅导员要通过深入分析《规定》的重点,明晰辅导员的工作职责,以条规工作为基石,积极打造工作亮点。”辅导员邱程表示:“新《规定》再次以职业规范提醒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学会思考与提炼。”辅导员杜玉改提到:“新《规定》的学习能够让我们积极思考职业发展的方向”。新辅导员姜婉则说道:“通过学习新《规定》,对辅导员职业有了更深的使命感与责任感。”

通过学习会,信息工程系学工队伍对新《规定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讨论,各位辅导员老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,对照《规定》的相关要求进行了梳理与思考,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,将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,为学院的思政育人工作贡献应有之力。

 

 

学习现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