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教育部1月29日发布《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提出“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”、“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”等一套禁令以来,我院已将禁烟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工作之中。
开学初,学校出台多项举措,确保禁烟工作的有效落实:在校园网上转发《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宣传禁烟工作;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贴“禁烟”标语、禁烟标识、提示语,并将学校监察审计处电话设为学校禁烟监督电话,自觉接受社会、家长和学生的监督;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院长周大农担任,副组长由副院长蒋新萍担任,组员为各部门负责人,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,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彭士华兼任办公室主任。学院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,确保制度到位、提醒到位、监督考核到位;召开禁烟工作会议,明确处罚条例,将师生员工的禁烟与年度考核相结合;发布我院禁烟令,规定在全院建筑物内禁止吸烟,也不设置吸烟室、不摆放烟具。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,需要吸烟的教职工要到指定区域吸烟,香烟吸完后要将烟头熄灭放入烟缸,保持环境卫生,防止火灾发生。除吸烟区外的其它室外区域禁止吸游烟。学生公寓区禁止吸烟。
此外,学院还将充分利用校园网、宣传橱窗、校园广播、标语等宣传禁烟要求和烟草危害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主题教育活动,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对烟草危害的认识,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,让远离烟草成为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,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。